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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稽核

目的

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果及效率,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及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

組織

本公司內部稽核為獨立單位,直接隸屬董事會。配置專任稽核人員,稽核經理及其所屬稽核人員共計 2 人。稽核主管之任免,應經審計委員會同意後提報董事會決議通過;本公司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係依據本公司相關薪資制度等規定辦理。

職能及運作

稽核人員應秉持超然獨立之精神,以客觀公正之立場,求真求實之精神,忠誠勤勉之態度,確實執行其職務,並盡專業上應有之注意,除定期向各獨立董事報告稽核業務外,稽核主管並應列席董事會報告。
內部稽核實施細則明訂內部稽核覆核公司作業程序的內部控制,並報告該等控制之設計及實際日常運作是否適當及兼顧效果與效率;其覆核範圍涵蓋公司所有單位、作業及子公司。
稽核工作主要是依據董事會通過的稽核計畫執行,該稽核計畫依風險評估結果擬訂,另視需要執行專案稽核或覆核。依發現之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定期做成報告並加以追蹤。除提供董事會及總經理評估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依據,同時提供管理階層另一個管道以了解現存或潛在的控制弱點,俾能及時因應。